省注协党工委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注党〔2011〕3号
各地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行业、本事务所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安排,按《通知》要求组织行业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有关本地区、本事务所学习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党员、从业人员撰写的学习心得和体会等,请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注协党工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gdzh@cicpa.org.cn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