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珠海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关于成立中共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的批复》(珠直党工 [2011]36号)的批复,中共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党委)和中共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纪委)将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选举。兹将市注协党委和纪委成员的职数和任职条件公布如下:
一、党委、纪委职数
市注协党委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满十年,身体健康;
4、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党员共同奋斗;
5、组织关系在珠海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候选人: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担任党内职务的;
2、长期外出不能回单位工作的;
3、经党组织研究认为不适合担任党内职务的;
4、本人不愿意担任党内职务的。
(三)特别条件
候选人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领导能力。书记应由市注协负责人兼任,副书记应为珠海市财政局党组推荐人选或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党(总)支部正、副书记担任。市注协纪委书记由市注协党委副书记兼任。除兼任纪委书记的党委副书记外,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不交叉。
根据《珠海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办法(试行)》,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情况,市注协党委和纪委的候选人采取三种方法推荐候选人:1)党组织推荐,并填写《党组织推荐候选人表》;2)3名以上党员、群众推荐,并填写《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候选人表》;3)党员个人自荐,并填写《个人自荐候选人表》。参加推荐的组织、个人请到市注协党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推荐表(或在市注协网站党建专栏下载),公开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请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于2011年4月18日前送市注协办公室。
联系人:黄海胜 电话:2529353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150号
珠海市注协党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