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政策
政策解读
就业见习是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到本区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适应性训练,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就业见习坚持个人自愿参加、政策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申请单位条件
(一) 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能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1. 符合本市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生产经营正常, 管理规范;
2. 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见习训练管理;
3. 企业和在职职工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严格遵守国家对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4. 能持续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当期接收见习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
申请流程
网上提出申请→审核→公示→认定为“珠海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提出认定申请,并及时上报已开发的见习岗位,备案见习人员相关信息。
就业见习对象
1.毕业2年内尚未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政府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720元/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于见习人员结束见习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http://zhrsj.zhuhai.gov.cn/zc/zcjd/content/post_2732733.html)就业见习政策查询
二、就业见习补贴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毕业证复印件;
(3)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4)珠海市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5)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6)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三、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路径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路径: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法人服务→补贴申办→单位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辅证材料,即可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756-2227191/2227199)
香洲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电话地址一览表
附件1:珠海市就业见习协议书(范本)
附件2:就业见习管理方案(参考样本)
附件 1:珠海市就业见习政策宣传25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