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协〔2023〕136 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3 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29 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 2023 年 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批准入会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非执业会员。2023 年新批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本年年检,但应按《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深圳地区的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行组织实施。
二、年检时间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二)是否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四)是否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五)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
四、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方式
2023 年非执业会员年检依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系统),采用网上年检方式进行。非执业会员可登录中注协系统电脑端(https://cmis.cicpa.org. cn)或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提交年检申请。
年检数据以中注协系统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时点数据为准,具体操作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附件 1)
(二)年检程序
1.登录系统。非执业会员登录中注协系统时,用户类型为非执业会员,登录账号为会员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忘记密码等,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 信服务号”找回密码。
2.完善信息。非执业会员在申请年检前,需要核对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
3.申请年检。可登录中注协系统,在左侧“年检”菜单下选择 “非执业会员年检申请”,点击“新建申请”跳转到完善信息界面,待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年检申请;也可登录行业系统小程序,在“非执业年检”模块点击“年检提请”,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年检申请。
4.确认学时。2022 年度应累计完成学时为 40,非执业会员无法提交年检申请的,一般情况为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要求,即“累计已完成学时”未达到“累计应完成学时”,今年年检截止日前请登录中注协系统或者行业系统小程序“继续教育在线”补学完成缺少的学时。
如有继续教育学习相关问题,请联系省注协人才培养部020-83063571。
5.查询年检结果。非执业会员可登录中注协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查询历年年检信息及下载年检二维码;可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五、年检要求
(一)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 2023 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统筹安排,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 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年检工作宣传,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组织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请各非执业会员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年检事项。
(三)非执业会员存在在境外停留的、生育休产假的、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等情形的,可向省注协提出暂缓年检申请,经省注协批准后可暂缓年检。暂缓事由消除后,应重新提交年检资料。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注协《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会协〔2020〕34 号)要求,非执业会员电子证已全面上线使用,请尚未领取或换发电子证书的非执业会员,尽早登录中注协系统领取个人证书,已有纸质证书自 2025 年12月31日起失效。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6 号),2023 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三)年检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属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注协会员服务与考试部(附件 2),历年未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请联系所属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补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