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协函〔2025〕199 号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提醒注册会计师按时完成 2025 年继续教育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粤注协2022〕210号),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 40 个学时(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得少于 4 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得少于 16 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 40 个学时,且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截至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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